天津市高校“三全育人”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7-12 点击数:

天津市高校“三全育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思想政治工作一体化建设,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目标,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党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的部署要求,围绕建设“大思政”格局,实施“一体化”育人综合改革、“课程思政”创新改革、“1131”项目改革和思想政治品牌战略,构建内容完善、标准健全、运行科学、保障有力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体系,构建“十大”育人体系,推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教育引导广大师生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使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通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形成一体化育人格局。

二、主要任务

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深入挖掘育人要素,统筹育人资源,积极构建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十大”育人体系,完善育人机制,实现各项工作协同协作、同向同行、互联互通,使思想政治工作有效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

(一)加强课程育人。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创新思政课建设体系。全市高校统一使用“马工程”统编教材,推广应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教学指导方案》。建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联盟,推出一批具有较高价值的理论研究成果。资助一批思政课名师工作室和思政课改革项目。编写覆盖思政课全部7门必修课的教学指导用书,组织天津市高校学生疑难问题征集解答活动、学生思政课公开课大赛,打造100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示范课。实施“课程思政”创新改革,构建以思想政治必修课为核心,思想政治选修课、综合素养课、各门专业课为辅助的“一核三环”机制,培育100门高校“课程思政”精品课,使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教育教学全课程全过程。指导高校设置“课程思政”研究课题,建立“课程思政”创新改革激励机制,对获得市级“课程思政”课题支持及成果奖励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考核奖励、评优评奖时优先考虑。将教师参与“课程思政”工作情况与教师的年终考核、职称晋升、职务调整、工资待遇相挂钩,明确工作量,实行“课程思政”工作考核不合格“一票否决”。(责任部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二)加强科研育人。完善制度体系,改进科研管理程序,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选题设计、科研立项、项目研究、成果运用全过程,把思想政治表现作为组建科研团队的底线要求。加强教师学术诚信建设,建立师德先进典型选树激励机制。指导各高校建立教师学术诚信专项监督举报制度,面向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接受监督。推广师生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读本,每年举办学术道德讲座不低于10场,推进设置研究生学术诚信公选课程。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导师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完善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责任制。落实教育部科研创新团队培育支持计划、科教协同育人计划、产学研合作协同育人计划等项目,组织学术名家、优秀学术团队组建“宣讲团”,在全市高校开展宣讲。大力培育天津市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培养选树一批科研育人示范项目、示范团队。(责任部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三)加强实践育人。推动实施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学分制度,加强新时代思政课实践教学创新,深化实践教学课程化、体系化、信息化建设,打造融理论讲授、参观体验、现场教学、动手实践、志愿服务为一体的思政课实践教学创新课,建设一批思政课特色实践教学基地。在全市重点建设5门思政课实践教学创新课,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组织高校党委与区委区政府协同共建,在全市建设5个区校实践育人共同体,通过“一班一村”“一班一社区”的形式,构建全员参与、科学规范、常态化运行的实践育人机制。在全市挂牌设立30家天津市实践育人示范基地,组建1000“新时代·实践行”社会实践示范团队,组织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层宣讲”“一带一路”“乡村振兴”“京津冀协同”等新时代社会实践精品项目。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加强51个高校“众创空间”内涵建设,推动各高校成立创新创业类社团。(责任部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四)加强文化育人。发挥市、校两级思想政治理论宣讲“教授团”作用和辅导员巡讲团作用,以“弘扬爱国奋斗精神 喜迎祖国七十华诞”为主题,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宣讲。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传统文化名家高校巡讲”活动,组织传统文化名家学者开展高校巡讲不低于100场。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团队赛、大学生经典诵读比赛和公益广告大赛等市级活动,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戏曲进校园”“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文化建设活动,在电视台举办“大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挑战赛”,组织编写《大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读物》。落实《关于高校深化红色文化教育的实施意见》,挖掘革命文化的育人内涵,广泛开展理论研讨、读书观影、知识竞赛、文艺表演等活动。深入开展红色文化进学校活动。在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平津战役纪念馆等设立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开展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系列活动。开展高校师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设立“学习时间”电视栏目,组织开展“一校一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品牌建设,在全市设立一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示范研究基地和思政课协同创新中心,创建100个天津市“文明校园”。每年组织天津市优秀校园文化成果展示评比活动,推广宣传一批优秀文化育人示范项目。(责任部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委宣传部)

(五)加强网络育人。建设天津市“网络思政教育研究中心”,统筹全市高校网络育人工作。在各高校建立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站,形成覆盖全市的高校“新媒体思政教育联盟”,构建网格化育人格局。建好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新媒体工作室,加强新媒体平台运用,评选资助20所新媒体思想政治教育示范学校,推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创新试点,加快“易班超级校园APP推广,引领建设校园网络新媒体矩阵,扩大在全市大学生中的覆盖比例。建设基于APP的集体备课平台、教学资源共享平台、课堂管理平台,打造网上思政课共享资源库。每年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类线上活动10场以上。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高校科研成果统计、列为教师职务职称评聘条件、作为师生评奖评优依据。(责任部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六)加强心理育人。加大支持力度,建设天津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充分发挥其在心理育人方面的统筹作用。聘任20名知名心理学专家担任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加强心育专业化指导。建设若干市级心理健康教育协同创新基地,建设天津市高校标准化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积极申报教育部“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抓好主渠道,推动心理健康教育高校必修课建设。举办“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等品牌活动,构建大中小学相衔接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严格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4000的标准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师,每校至少配备2名专业教师,推广应用《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量表》、“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高校新生心理普查率达到95%以上,建立定期发布《天津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水平报告》长效机制。建立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落实《市教委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教医结合”进一步提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质量的意见》要求,全市高校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实现“一对一”结对共建,建立转介和危机干预协同响应机制。(责任部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

(七)加强管理育人。将思想政治工作作为考核高校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高校领导班子考核办法。指导高校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教职员工的岗位职责,明确管理育人的内容和路径,培育一批“管理育人示范岗”。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加强高职院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制定教育系统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要求和好干部标准,选好配强各级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落实我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落实《天津市高校意识形态筑牢工程实施方案》,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落实“四个一”的工作要求:各高校每学期开展1次教师思想政治状况调查,与教师每学期进行1次谈话,开展1次培训,举办1次研讨会。依托高校党委教师工作部,构建党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体制机制,深化教师队伍政治能力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发挥表彰激励的引领作用,定期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责任部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八)加强服务育人。明确育人职能,持续开展“节粮节水节电”“节能宣传周”等主题教育活动,推动高校节约型校园建设。大力建设绿色校园,提高后勤保障水平和服务育人能力。加强高校图书馆建设,建设文献信息资源体系和服务体系,提高馆藏利用率和服务效率。加强高校健康教育,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疾病预防等专题健康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公共卫生意识和卫生行为习惯。落实《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全面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师生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指导各高校完善后勤、图书馆、卫生、体育等各部门的岗位职责标准,制定以育人为核心的人员考核办法,把服务质量和育人效果作为评价服务岗位效能的首要依据和标准。选树一批服务育人先进典型模范,设立一批天津市高校“服务育人示范岗”。(责任部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九)加强资助育人。加强资助工作顶层设计,完善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构建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金分配、资金发放协调联动的精准资助工作体系。加强大数据分析,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天津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将思想政治素质作为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等评选的重要依据,坚持资助育人导向。每年举办“高校资助育人创新发展”辅导员培训班和研究论坛,加强资助育人研究。加强对困难学生自强自立类学生社团的指导,指导高校举办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培养学生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进取精神。推动高校设立大学生“诚信档案”。每年组织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月”活动,举办各类主题教育不低于10场,培养学生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契约精神。加强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实施“发展型资助的育人行动计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力素养培育计划”,开展“助学·筑梦·铸人”“诚信校园行”等主题教育活动,建设一批天津市“资助育人示范项目”。(责任部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十)加强组织育人。完善天津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委员会议事制度,明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部门落实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落实《天津市高校领导干部政治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推进校级领导干部任期全职化改革试点,以改革驱动发展。落实《天津市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实现校、院(系)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100%全覆盖。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旗舰”作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领导干部头脑。选优配强院系领导班子,落实党政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党员院长(主任)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员副院长(副主任)担任党组织副书记或委员。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进党支部书记与系(所、室、中心)负责人“一肩挑”。落实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院系党组织、校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师生党支部制度。举办高校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深化“五好党支部”创建,开展“创最佳党日”活动,实施学校党建“领航工程”。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生社团铸魂工程,为每个学生理论社团配备至少3名思政课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发挥好群团组织的育人纽带功能。(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顶层设计。将促进学生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高校办学治校全过程,成立天津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委员会,整合全市各方育人资源,统筹谋划、组织推动全市高校“三全育人”工作,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改进工作。(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二)强化全员参与。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要充分发挥主管负责部门作用,统筹实施各项改革措施。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落实10个思想政治工作改革攻坚配套方案,明确任务书和时间表。充分发挥高校党委教师工作部的作用,推动教师政治素养培养和师德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培训制度、评价制度和监管处罚制度,将教师参与思想政治工作与其工资待遇、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奖评优相挂钩。完善长效机制,引导教师参与课程育人。完善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机制,实施青年教师辅导员岗位锻炼制度,推动全校教师切实履行好思想政治教育职责。(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三)狠抓工作落实。将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落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牢牢把握党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权。强化高校党委的思想政治工作主体责任,明确高校党委书记是思想政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党委管总,思想政治工作委员会负责,各级党组织齐抓共管、有效配合的工作格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全市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三全育人”试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四)落实经费保障。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重点项目经费,在各高校基本经费中按照在校生人均100元标准安排思想政治工作经费,为推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攻坚提供有力保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五)加大宣传力度。综合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新时代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要求,集中展示全市高校推进“三全育人”的工作品牌、先进典型、教学名师、精彩课程、特色活动和创新举措,为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宣传部)

 

 

 

 

 

 

 

 

 

 

 

 

 

 

 

 

 

 

 

 

 

 

 

 

 

 

 

 

 

抄送: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市政府分管领导。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9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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